收养孤儿,孤儿院方面有哪些规定?

文成律师 2025-02-20
收养孤儿院的孤儿的条件如下: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2、年满三十周岁。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送养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1、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2、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3、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4、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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