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低保金还能领吗?

文成律师 2025-03-08
人死了低保金不能继续领取。从法律角度分析,低保金是针对在世且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发放的,一旦低保户去世,其低保资格自然终止,无法再继续领取低保金。这是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来执行的,当低保对象去世时,其家庭的人口状况发生了显著变化,因此,低保待遇应当在逝者去世的当月停止发放。如果家属未及时上报,继续领取低保金,将构成违规领取,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问题严重的现象包括:家属故意隐瞒低保户去世信息,长时间违规领取低保金。这时,应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报告,并主动退还违规领取的低保金,以避免法律纠纷。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从法律的角度,针对人死后低保金问题的不同情况,具体处理方式如下:1.若低保户去世,且家属已知情:家属应立即向当地民政部门报告,并主动说明情况,以便民政部门及时停止发放低保金。同时,家属可以了解是否有其他救助政策可供申请,以缓解家庭经济压力。2.若低保户去世,但家属未知情或未及时上报:在得知情况后,家属应立即向民政部门补报,并主动退还已违规领取的低保金。民政部门在核实情况后,将停止发放低保金,并根据家庭实际情况考虑是否给予其他救助。3.若家属故意隐瞒低保户去世信息,违规领取低保金:民政部门在发现后,将依法追回已发放的低保金,并可能对家属进行行政处罚。在严重情况下,还可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家属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规领取低保金。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从法律角度,处理人死后低保金问题的常见方式有:1.主动上报:家属在低保户去世后,应主动向当地民政部门报告,以便民政部门及时停止发放低保金。2.申请困难补助:如果家庭确实存在困难,家属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申请经济上的补助,如一次性补贴等,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选择处理方式时,应优先考虑主动上报,以避免违规领取低保金带来的法律风险。如果家庭确实困难,可以依法申请困难补助,以缓解经济压力。

相关文章

临安区看守所地址 嵊州市看守所地址 义乌市看守所地址 湖州市看守所地址 嘉善县看守所地址 开化县看守所地址 嘉定区看守所地址 宝山区看守所地址 上城区看守所电话 温州市看守所电话 泰顺县看守所电话 武义县看守所电话 桐乡市看守所电话 缙云县看守所电话 青浦区看守所电话 上海市看守所电话 杭州临平区律师 杭州钱塘区律师 余姚市律师 瑞安市律师 玉环市律师 龙泉市律师 青田县律师 缙云县律师 九江市律师 丹江市律师 郎溪县律师 苏州市律师 太仓市律师 江阴市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