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低保金还能领吗?
文成律师
2025-03-08
人死了低保金不能继续领取。从法律角度分析,低保金是针对在世且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发放的,一旦低保户去世,其低保资格自然终止,无法再继续领取低保金。这是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来执行的,当低保对象去世时,其家庭的人口状况发生了显著变化,因此,低保待遇应当在逝者去世的当月停止发放。如果家属未及时上报,继续领取低保金,将构成违规领取,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问题严重的现象包括:家属故意隐瞒低保户去世信息,长时间违规领取低保金。这时,应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报告,并主动退还违规领取的低保金,以避免法律纠纷。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从法律的角度,针对人死后低保金问题的不同情况,具体处理方式如下:1.若低保户去世,且家属已知情:家属应立即向当地民政部门报告,并主动说明情况,以便民政部门及时停止发放低保金。同时,家属可以了解是否有其他救助政策可供申请,以缓解家庭经济压力。2.若低保户去世,但家属未知情或未及时上报:在得知情况后,家属应立即向民政部门补报,并主动退还已违规领取的低保金。民政部门在核实情况后,将停止发放低保金,并根据家庭实际情况考虑是否给予其他救助。3.若家属故意隐瞒低保户去世信息,违规领取低保金:民政部门在发现后,将依法追回已发放的低保金,并可能对家属进行行政处罚。在严重情况下,还可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家属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规领取低保金。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从法律角度,处理人死后低保金问题的常见方式有:1.主动上报:家属在低保户去世后,应主动向当地民政部门报告,以便民政部门及时停止发放低保金。2.申请困难补助:如果家庭确实存在困难,家属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申请经济上的补助,如一次性补贴等,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选择处理方式时,应优先考虑主动上报,以避免违规领取低保金带来的法律风险。如果家庭确实困难,可以依法申请困难补助,以缓解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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